本網訊 現在人們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,更愿意將剩余資金投資在房產上。很多人也就將閑置的房屋租賃出去,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,雙方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。
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,是一種雙務合同。指的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、收益,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。根據我國《合同法》規(guī)定,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內可以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合同形式。無論書面還是口頭形式都可以。超出6個月則需要訂立書面合同,否則將被視為是一種不定期的租賃。同時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。
在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:
1、訂立合同時必須基于雙方是在自愿、平等且協(xié)商一致的基礎上,并保證合同的內容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。
2、租賃房屋的座落位置、面積、內置及裝修水電暖等是否齊全。
3、出租方交付出租房屋及出示相關所有權或使用收益的證明。
4、租賃房屋的用途。
5、約定租金,及給付方式。
6、租賃期限。
7、房屋的管理修繕及是否允許轉租或改建。
8、是否允許轉租。
9、買賣不破租賃。(《合同法》第229條規(guī)定: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(fā)生所有權變動的,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。)
10、雙方可以約定合同解除、變更、續(xù)訂。
11、雙方的違約責任,一般是約定違約金(一般以可能產生的實際直接經濟損失為基礎,避免過高或過低。)
12、可約定相關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如自然災害等。
最后注明簽訂合同的日期,雙方均無異議后簽字按手印,各執(zhí)一份,一份租賃合同就完成了。
當事人應自覺依協(xié)議履行,如產生糾紛可協(xié)商解決,協(xié)商不成便可以此作為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 |